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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 2019–2020学年度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5 作者:

共青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宜职团﹝20202

关于评选 20192020学年度院级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的工作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了全面推进我院素质教育工程,加强团的建设,充分发挥我院团员青年和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十八大精神,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服务青年需求、团干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培养造就新形势下合格的人才,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激励更多团员青年,经院团委研究,决定评选和表扬一批组织建设好、战斗力强、学风优良的基层团组织和一批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学习优秀、示范作用强的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团员在我院大专生在校一、二年级所有注册在籍团员中评选;优秀团干部在院团委干部、团总支干部、团支部干部、各协会会长和副会长中评选;优秀团支部在全院一、二年级大中专团支部中评选。

二、指标控制

1.优秀团员的指标控制:上学年被评为院级“优秀团支部”的班级,人数控制在团支部团员人数7%以内,其它班级人数在团支部团员人数5%以内。

2.优秀团干部的指标控制:上学年被评为院级“优秀团支部”的班级,人数控制在团支部团员人数5%以内,其它班级人数在团支部团员人数3%以内。院级“优秀团支部”以学院文件为准。

3.优秀团支部指标控制:按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数的10%以内申报。

4院团委优秀团干部和团总支优秀团干部不占班级指标,按在职学生干部人数的15%以内进行推报,不得重复评定。指标计算严格按四舍五入计。(院团委和团总支的学生干部人数以备案人数为准)。

5.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不得重复评定。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评选必要条件

1)遵守校纪班规,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以上,20192020年上期学习成绩居班级前20%者;

320192020年上期体育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4)团员教育评议评为优秀;

5)积极参加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6)文明表现优秀;(无酗酒,公共场所无抽烟、穿拖鞋、打赤膊等行为)

7)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8)团龄在一年以上,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2.评选优先条件

1)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技能、素质类等),按国家、省、市、院的顺序优先;

2)在20192020学年上期“推优入党”的优先;

3)担任学生干部按院、系、班的顺序优先;

4)积极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守护城市绿肺·共建文明环境”、“助力河长制·共建美丽宜宾”志愿者活动及市级其它志愿者服务活动;

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评选必要条件

1)遵守校纪班规,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在当学年一直担任团干部;

3)在岗位上工作考核为“优秀”;

4)学习成绩较好,20192020学年上期学习成绩原则上居班级前20%

520192020年上期体育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6)文明表现优秀(无酗酒,公共场所无抽烟、穿拖鞋、打赤膊等行为);

7)团龄在一年以上,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8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2.评选优先条件

1)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技能、素质类等),按国家、省、市、院的顺序优先;

2)积极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守护城市绿肺•共建文明环境”、“助力河长制•共建美丽宜宾”志愿者活动及市级其它志愿者服务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者优先优先;

3)在2019——2020学年下期“推优入党”的优先。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院级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

1.申报必要条件

1)关注国家、学院的建设发展,在学院和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班级示范作用好;

2)班风好,班级同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遵规守纪,有正确的集体舆论;

3)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事件或安全事故,班级学生处分人数低于3%

4)班级团组织生活考核、团费上交率和文明寝室建设评比在系上均名列前20%

5)学风好,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学生成绩在系上名列前茅,学生补考人数在系部名列后10%,重修人数低于10%

6)班级学生无考试作弊行为;

7班级学生加入学生社团率在系上名列前10%

8)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9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2、评选优先条件

1)所属团支部学生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技能、素质类等),按国家、省、市的顺序优先;

2)所属团支部活动开展被院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按国家、省、市、院的顺序优先;

3所属团支部有学生加入院、系文艺表演队和体育竞技队

4)所属团支部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优先;

5所属团支部学生积极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守护城市绿肺•共建文明环境”、“助力河长制•共建美丽宜宾”、志愿者活动及市级其它志愿者服务活动;

5所属团支部有学生积极参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先。

2019年度年被我院推报为“宜宾市优秀团员”、“宜宾市优秀团干部”、“宜宾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员、团干部、团支部, 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四、相关要求

1院团委和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须成立评选工作组。院团委评选工作组由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助理、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素质教育科科长助理、指导教师和两名学生干部代表组成。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总支评选工作组由团总支书记、两名辅导员代表和两名学生干部代表组成。

2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330前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各班辅导员、班主任申请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内容包括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评选工作,评选时间330日—410日,由团总支于410日前将初步评选结果、汇总名单、相关登记表统一交到院团委组织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须在系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院团委对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在全院张榜公示3天。

4.公示期满后,院团委最终确定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名单,并择期进行表扬。

5.院团委学生干部的评选由院团委申报工作组开展申报上报工作。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总支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总支评选工作组开展申报上报工作。

6评选结果于415日前一并上报院团委(纸质文档,包括登记表、汇总表、证明材料、获奖材料等上交院团委组织部张炀处,联系电话:18227228162,其中汇总表需另发电子文档到1749875039@qq.com)。

7.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总支、团支部要积极组织、申报,充分利用评选工作宣传典型、树立榜样,并把其作为学习先进、争先创优的教育活动。

8.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总支、团支部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严守纪律,认真完成评选工作。

 

附件:

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

2.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3.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4.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团干部汇总表 

 

共青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共青团  评优  通知

报:团市委,相关院领导

送:学院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